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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调整反响强烈

1999-05-30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莫春 通讯员张力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莫春通讯员张力)北京将从6月1日起,取得工薪收入的个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月扣除补贴额提高到200元。消息一出,引起市民的强烈反响。海淀地税局一个上午就接到100多个咨询此事的电话。

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何扣除费用额以及何时开始实行上。记者采访得知,此次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税只针对工薪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变,将个人工薪所得中各种津贴补贴费用由原来扣除840元调整为1000元,工薪所得所属期为6月份的,可按新规定缴税。举例说,工资、奖金、书报费、洗理费等合计1500元,原来计算方法为(1500-840元)×10%-25=41元,41元为应纳税款,现为:(1500-1000元)×10%-25=25元,应纳税款为25元。

海淀地税局近期对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项目纳税情况进行检查中发现,60%的单位或个人在个税交纳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一些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不属于企业必须为职工购买的医疗、失业和大病统筹保险,不享受免税,应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二是混淆午餐费和误餐费,误餐费给予免税,而单位发放的无食堂补助、午餐补助,不属于误餐费范围,应纳税;三是电话、差旅费补贴超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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